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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特殊的转账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8-09 00:00:00

近日,张阿姨的银行账户收到了来自晋源区院的19341元的特殊转账,这是一笔国家司法救助金,为身处困境的她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2020年12月,张阿姨骑自行车被薛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击,导致颈椎骨折、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脾脏破裂,经鉴定,张阿姨所受伤害为重伤二级,住院一个多月,治疗花费22万元。薛某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羁押,但薛某家人在支付被害人张阿姨2.8万元后,无力再履行赔偿。被撞成重伤的张阿姨现年61岁,丈夫于19年前去世,长期一人生活,且无收入来源,此次交通事故不但使她的身体遭受重大伤害,巨大的未得到赔偿医疗费也让她的生活雪上加霜。

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惩治犯罪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责。而在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同时,如果被害人无法得到赔偿,已经受伤的身心又该如何抚慰?司法救助,由此而生。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谢谢,感谢检察机关,感谢党和国家……”至今仍拄着双拐的张阿姨在收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表示感谢说。发生车祸至今,张阿姨在卧床几个月后,一直行动不便,这笔救助金让她从飞来横祸的身心痛苦中得到了莫大的慰藉,给这个生活贫困、重病叠加的家庭带去了浓浓关爱。

司法救助是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晋源区院不断拓宽司法救济渠道,主动发现救济线索,依托统一业务系统,以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和检察申诉类案件为重点,按季度进行分析筛查,对梳理出的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应救尽救”的原则,高效规范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3人,发放救助资金4.4万余元,为受害的贫困家庭度过难关提供了有力帮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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