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
我院办理的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连环诈骗案,70岁的李大爷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一天他接到太原某艺术公司的传单,宣传该公司专业经营邮票、字画等藏品,到公司参观还有小礼品赠送,李大爷来到该公司后,公司业务员向李大爷宣传该公司藏品的投资价值,承诺日后藏品升值了公司会负责回购,还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拍卖会将藏品高价拍卖。李大爷听了他们的宣传信以为真,花费30万余元购买了藏品,又交了6万元的“拍卖受理费”,殊不知这背后暗藏着巨大的骗局,像李大爷这样的被骗者达到40多名。
基本案情:
低价藏品高价出售
不仅承诺虚假回购还办起了假拍卖
2017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注册成立太原某艺术公司,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弓某某担任总经理,被告人岳某某担任财务主管,被告人董某某担任销售主管。
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雇佣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以赠送小礼品等为由,引诱中老年被害人前往该公司咨询、了解邮票、钱币、字画等藏品,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低价购入藏品,由其本人及被告人董某某、弓某某参与定价,被告人董某某、弓某某及业务员等人通过夸大藏品的收藏价值、承诺藏品返利、藏品增值后高价回收并可以上拍卖会,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藏品,共计骗取27名被害人89万余元。
2018年6月,该公司在未取得“拍卖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被告人组织召开虚假的拍卖会,指使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引诱中老年被害人携带藏品前往该公司评估上拍卖会,被告人会肆意对藏品估价、伪造拍卖现场、编造合同资料、雇佣“充场”人员假扮竞拍人营造拍卖假象。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共举行5场虚假的拍卖会,骗取19名被害人“拍卖受理费”44万余元。被告人弓某某还多次私自向被害人谎称“买主私下成交”,以交纳“交易税金”为由,骗取7名被害人20万余元。
检察能动履职
补充侦查明确案件定性
对接审计部门准确认定诈骗数额
2020年11月,该案移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宋玲玲经过审查,认为该案是瞄准中老年主体以销售藏品为名实施的犯罪活动,而被告人又均不认罪,辩称其开展的是正规的市场经常活动,并且从未承诺过会回购藏品,在客户购买藏品收到的《提货凭证》中也明确写明不会回购。
鉴于案件涉及的藏品种类达20余种,每名被害人购买的种类多金额大,涉案资金性质复杂,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审计部门就不同被害人、不同类型藏品、不同资金项目的认定进行交流沟通,明确了对涉案资金以被告人销售藏品的诈骗数额、被骗取的“拍卖受理费”数额、被骗取的“交易税金”数额三部分进行审计,特别针对被告人销售藏品的诈骗数额,以被害人购买藏品的购买价减去实际价值的方法认定,保证涉案金额审计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裁判情况
2021年3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均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作案手段、作案次数、损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方面,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后被告人刘某某等提出上诉。2022年5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刘某某等4人维持原判,对在二审期间退赔被害人损失40万余元并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董某某从轻处罚。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通过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藏品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抓住中老年人鉴别能力较弱的特点,以花言巧语获取中老年人信任,使中老年人相信藏品投资能够带来丰厚回报,进而掉进了被告人设置的“连环诈骗”。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提示,中老年人投资消费要认准正规的收藏投资渠道,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特别是要谨防所谓“高价回购”“高额返利”“高价拍卖”等宣传,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