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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9-20 17:40:55

第一部分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和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平安省城、法治太原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二是贯彻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决定,研究协调市直政法单位之间、市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是加强全市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全市政法改革等工作。

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市直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是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是支持和监督市直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各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市直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市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是指导和推进市直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全面依法治国、省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市委国安办、市委法治办工作,指导市直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太原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市直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市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治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控公共安全风险,强力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省城。

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政法委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注重以抓基层、强基础为主线,聚焦建党100周年重大安保维稳,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聚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引深“三零”单位创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市域社会治理,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太原、法治太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市法学会主要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占领和牢牢把控法学研究阵地。加强重点研究,积极发挥法学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舆论正确导向。服务法治实践,着力提升内外交流实效。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法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目标任务:举重拳重点抓好立项课题研究;集权力全员开展专题研讨讨论;重实效开展以“法律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读活动;在长安网开设“法学研究”栏目。

(四)市综治中心主要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承担综治委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总体意见。

二是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社会综合治安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三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目标任务:落实综治中心标准建设;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和太原市法学会、太原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组成,太原市法学会为财政预算虚拟单位,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

2021年纳入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

太原市法学会

3

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2912.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收入决算的1855.62万元增加了1057.14万元,增加原因为:1、支付结转上年度雪亮工程保障经费691万元;2、雪亮工程项目款245.37万元;3、政法教育整顿追加60万元;4、其他为考核奖、文明奖等增加费用。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2912.76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的1855.62万元增加了1057.14万元,增加原因为:1、支付结转上年度雪亮工程保障经费691万元;2、雪亮工程项目款245.37万元;3、政法教育整顿追加60万元;4、其他为考核奖、文明奖等增加费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资本性支出297.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912.76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057.14万元,增加原因为:1、支付结转上年度雪亮工程保障经费691万元;2、雪亮工程项目款245.37万元;3、政法教育整顿追加60万元;4、其他为考核奖、文明奖等增加费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274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16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76.3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行政单位养老、医疗支出等;项目支出1236.44万元,包括支付结转上年度雪亮工程保障经费、雪亮工程项目款、“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平安太原建设业务经费、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经费、市域社会治理、政法队伍建设经费、社会稳定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和法学研究科研经费等。

3、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资本性支出2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21年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拔款收入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17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23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36.44万元。具体包括雪亮工程保障经费、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工程款、整洁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平安太原建设业务经费、全市政治安全与邪教防控专项经费、市域社会治理、政法队伍建设经费、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和法学研究科研经费等。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政治安全与邪教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项目全年预算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邪教人员教育转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击处理法轮功及其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学研究科研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全年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20场次以上,召开专题研讨会1次,开展重点课题3项,提升了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发展。

项目总体评价:上述项目预算完成情况较好,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合理安排预算,较好地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进行。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管理流程,建立部门项目库,从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申报到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进一步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合理高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机关运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委政府采购总额5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计入固定资产46.77 万元,其他5.3万元为耗材记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比上年政府采购7.4万元增加44.67万元,增加原因为:政法教育整顿购置办公设备及耗材。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46.98万元,主要为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福利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工会经费等。比上年145.28增加1.7万元,增幅1.17%,基本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委2021年国有固定资产367.72万元,比上年253.32万元增加114.4万元;流动资产28.08万元,比上年22.16万元增加5.9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原因为:政法教育整顿购置办公设备46.77万元,安可设备调拔资产67.6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代付至银行,但三方未进行清算,银行存款增加(2022年初此款已缴至社保)。

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我委车辆已全部上缴财政,账面车辆已全部完成报废处置工作,并已进行账务处理。目前使用公务用车2台,产权、费用等由政府公车平台管理。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车辆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数为“0”;当年“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及车辆购置费用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对比预算数减少38.89%,决算数增加112%,原因为当年有平安太原市域社会治理等接待支出,但在预算范围内,未超支。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接待批次及人数: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数40余人次。

(三)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以来,我委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不断细化预算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稳步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我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0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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