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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9-20 22:05:24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9月19日

健康提示

9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15例。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9月11日以来有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道;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等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登记。

三、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

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大型群众活动,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承办方、举办方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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