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下半年太原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2-02 00:00:00

2022 年下半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140 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 30件,县级检察院填报 110 件,分别占比 21.4%和 78.6%。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为反映检察履职情况、了解案事件进展、依法监督检察工作。二是记录报告的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

2023 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将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从源头上防止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做实。

“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2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并实行月报告制度。

2020年4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了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及抽查、督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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