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贤妻”不可靠 这般“闺蜜”不该信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2-22 13:13:43

妻子负责赚钱养家,丈夫负责貌美如花?已婚男士齐某不仅不用工作赚钱,还能每月收到妻子给的生活费,过着身边朋友羡慕的神仙日子。直至其妻子武某某涉嫌诈骗罪案发,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妻子是靠着高超的“演技”去诈骗闺蜜钱财来养家糊口。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太原租房生活期间认识了邻居田某,后租住田某房屋。年龄相仿的俩人在深入交流后,关系逐步靠近,最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期间,武某某多次谎称其父母重病、自己生病、没有孩子奶粉钱等,陆续骗取田某68万余元,用于家庭开支及酒吧、ktv等高档娱乐消费。在田某多次索要欠款下,武某某伪造了一份母亲与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一份420万元的银行卡余额截图,谎称资金被盗,带田某报警骗取信任,却致案发。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已被我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唯有合理合法获得的收入才能让自己家人真正感受到安全感、幸福感。谎言终会被揭穿,靠着不法行为骗取钱财,不仅会失去家人、朋友的信任,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交友需谨慎,帮助有分寸!通过“熟人”关系诈骗,往往是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度高、警惕性低,给了犯罪嫌疑人趁虚而入作案的机会。在日常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涉及切身利益应慎行,面对不可知的结果,要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以免伤钱又伤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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