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山西法治报》第二——三版:专题
核心提示 5月26日,《山西法治报》整版刊登了《精彩故事讲不停 以案释法润民心》一文,对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常态化讲好“小案”故事专项活动进行报道。 精彩故事讲不停 以案释法润民心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 常态化讲好“小案”故事专项活动 2023年首场讲述会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举办 2022年,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旨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常见轻微刑事案件。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年初部署推进常态化讲好“小案”故事活动,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检察故事,使检察官的日常办案过程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治教科书和法治公开课。根据活动安排,首场讲述会由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来自小店、迎泽、晋源、清徐、阳曲的7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检察同仁、社会各界讲述了检察机关念民所忧、行民所盼的检察履职故事,讲明了检察职能,也讲出了满满的为民情怀。 生活在太原, 安全感、幸福感满满! 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表示,通过这次检察故事的讲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人情味”,体会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和司法温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决心,希望太原市检察机关继续以“小案”办理为出发点、深入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薅羊毛”突破底线 涉民生绝不姑息 讲述人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程凌钰 随着全国次第开启疫后经济复苏模式,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举措,也大大提高了民生福祉。 而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却成为了一些“羊毛党”牟利的工具。有的利用发券平台的系统漏洞,绕开消费券领取的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组团抢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写程序、开“外挂”,实现囤券;还有的是直接与商家合作,联手伪造消费记录套取现金。 2022年7月,小店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相关部门在消费券投放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某快餐店涉嫌虚假交易套取政府电子消费券。犯罪嫌疑人梁某经中间人柴某介绍,认识了提供政府消费券的闫某,他们三人通过在梁某经营的快餐店内使用POS机空刷政府消费券获取优惠金,再将其中获利按比例进行分成。梁某每空刷180元政府消费券能获得10元利润,每空刷2000元的政府消费券能获得100元的利润。按照5%的获利计算,三人共套取政府消费券约11万元,获利4万余元,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该案关乎社会民生。案发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侦办提出明确建议。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服法。同时,在办案中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追赃挽损工作的推动作用,使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危害,应当退缴非法获利。案件提起公诉后,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再次进行了阐释,对被告人以及社会公众起到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及量刑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对涉及民生民利的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醒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对投机取巧的“薅羊毛”行为提高警惕,做好保障社会民生的“守门员”。若不是通过办理此类案件,可能很少有人会想到,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券,会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而检察机关每一次积极作为,每一次主动履职,都对不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与预防效果。 诸如这样的一件件“小案”,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待。再薄的案卷都是人心所向,再小的案件都有世事情长。总有一天,漫天星河会诉说我们画下的点点星光。 “小案”联调促和解 息诉罢访解民忧 讲述人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张梦豪 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案中,如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除了要守住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底线,还应当注重科学理念的引领,讲求刑事检察的智慧与方法,追求最优的办案效果,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4月至5月,67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因土地被占心怀不满,先后5次砸毁郭某甲和郭某乙的厂房玻璃。经鉴定,被砸玻璃损失价值2793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郑某某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首先,案子虽然简单,但是我们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郑某某一直强调是对方占用了自己土地。经调查核实,本案确实存在土地纠纷,从而导致郑某某长期上访,其多次劣迹均由土地问题引发。古往今来,土地一直都是农民的“命根子”,本案因土地纠纷引起,且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如果将郑某某“一捕了之”,无异于激化矛盾,增加了司法对抗。在检察官的耐心劝导下,郑某某的子女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承诺对郑某某加强监督。综合分析评估后,检察官对郑某某作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决定,做到宽严有度,处置得当。 其次,我们做到了推动诉源治理,解决信访诉求。2018年,镇政府因征用郑某某土地已经向其补偿23万余元,那郑某某为何多年来仍在上访?为查明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主动与镇政府进行沟通,通过查阅土地登记底簿等方式,先后四次在镇政府召开现场工作会。最终查明,2018年,镇政府遗留了0.35亩土地未给予补偿。经检察机关多方协调,镇政府与郑某某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相应的补偿款很快发放到位,郑某某长达20多年的信访诉求得到全部解决,并当场签署息诉罢访保证书。再次,我们还做到了释法说理解心结,化解矛盾显效果。根据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会签的《关于对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刑刑事案件联合调解工作方案》,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络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调解工作小组,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郑某某向两名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取得了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某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仅要指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还要治病救人、参与社会治理。如果检察官眼里只有卷宗、手中只有法条,办案的效果就可能背离法治的初衷,社会效果也将大打折扣。检察官应融天理、国法、人情为一体,通过办案化解社会治理难题,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性、反映民情、表达民意,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起诉决定 照亮迷途学子人生路 讲述人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王志萍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称“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靠前的罪名。许多在校大学生因社会阅历不足,被蝇头小利诱惑误入歧途,向不法人员提供支付账户等,沦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我院本着“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起在校大学生帮信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涉案学生照亮人生之路。 帮信案发 为获小利误入歧途 牛某某是山西某大学在校学生。2021年8月,牛某某通过微信兼职群添加了一名好友,对方称出租银行卡走账即可获得好处费。牛某某将本人新办理的4张银行卡和微信账户提供给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支付结算,非法获利2200元。经查,牛某某名下账户进账共计18万余元,涉及全国各地被害人被骗资金11万余元。 细致审查 “小案” 精办传递司法温度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案件虽小,却关乎着牛某某的一生。考虑牛某某系在校学生,一贯表现良好,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为不影响其正常学业,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案件办理期间,牛某某十分后悔,表示愿尽力弥补自己的过错。其家长表示虽然家境贫困,但即使举债也要配合司法机关退赃退赔。我们也了解到牛某某坚持认真学习,已经在专升本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有望继续提升学历。综合考虑牛某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在能力范围内尽力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训诫教育,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传递了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