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是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优良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保护残疾人的良好氛围,5月19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在南宫广场参加了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和太原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迎泽区残疾人联合会承办的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暨太原市第二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活动。
现场宣传以针对性、全面性、实效性为目标。一是引导残障人士懂法,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支持;二是支持残障人士用法,结合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完善无障碍设施,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等具体司法工作实际,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发放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支持起诉等宣传手册,鼓励残疾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提振残疾人权益保护信心,检察官向群众介绍了日前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与迎泽区残疾人联合会会签的《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特别讲解了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教育等多个领域双方具体协作内容及保护方式;四是互动答疑解惑,面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检察干警耐心细致的进行了解答,做到了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残疾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迎泽检察院将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残疾人的主动性,坚持残疾人权益保护“关口前移”,“事前防范”,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