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民生“小案”,坚持常打不懈,黄寨派出所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举措,着力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民安、解民困、化民忧”。
今年7月份以来,黄寨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虽涉案价值不大,但给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对此黄寨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全力开展侦破。经过民警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摸排比对、分析研判,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系暂住我县的刘某(男,23岁,古交市人,无业游民)。为尽快将刘某抓捕归案,民警连续进行了一周的蹲点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28日,民警将正在小区踩点的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所盗电动自行车已分别卖给县城两家电动车销售门店的老板赵某乐和李某祥。
经查,今年7月份以来,刘某窜至我县多个小区,采取事前踩点的方式,一旦发现小区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未上锁或未及时拔钥匙时,便趁无人之际快速将电动自行车盗窃并变卖给电动车销售门店的老板赵某乐和李某祥,二人在未核实合法票据和证件牌照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违法收购被盗的电动自行车。
该3人对各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