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分析研判我院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及存在问题。8月17日,我院召开审判执行质效分析研判会,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及执行局局长张康、质效办主任樊宏峰等一行到会指导。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效熙,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于昌明院长逐项点评分析了我院审判、执行、诉服类约束性指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升质效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张康、樊宏峰分别就具体工作、具体问题,抓住要害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指导意见。
杨效熙总体分析了我院当前审判执行质效面临的形势,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作了汇报。我院与会的院领导、员额法官针对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措施思路,提出了意见建议。
于昌明要求
一是抓审判理念
审判理念非常重要,要树立“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理念,“二审担当”就是要做到“应维则维、当改则改、愿调尽调、能改不发、发改沟通”;“一审尽责”怎么尽责?还需要基层法院的同志们来“破题”,要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实践,在“一审尽责”上下功夫。
二是抓机制改革
执行机制改革势在必行,要向改革要质效,要借鉴其他法院先进经验,加紧研究改革措施,推进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和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通过改革增强内生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是抓关键少数
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形成院庭两级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就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来说,也要注重发挥好员额法官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
四是抓主要矛盾
既要抓主要矛盾,也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归根到底就是抓好公正、效率、效果和诉服四个方面的指标,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尽快补齐短板。
杨效熙表示,我院将层层压实责任,院庭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员额法官担当作为,形成团结奋进,争先争优氛围,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跨越贡献杏花岭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