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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纠纷需理性处理 冲动用武终害人误己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9-12 00:00:00

俗话说,相爱容易相守难,很多感情,始于甜蜜,到最后却变成了相爱相杀,甚至演变成暴力行为,最终害人害己。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案发前曾系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3月15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某小区被害人家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言语冲突,后持菜刀将其背部砍伤。2022年5月9日,经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评定,鉴定意见为: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

世上文字千千万,唯有情字“杀”人。因为感情纠纷所引发的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案不在少数,而这类人员在处理人际关系、感情问题上的能力往往有限,面对感情挫折时,不能保持正确的心态,待人处事往往会比较情绪化。本案犯罪嫌疑人单纯因为感情纠纷危害他人性命,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那无疑是违背国法、触犯法律的,当罚则罚!

当侵害行为发生时,侵害者的伤害动机多出于一时冲动,行为方式不顾后果。所以在发生感情纠纷时切忌针锋相对、以暴制暴,防止激怒对方、激化矛盾,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检察官说法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

本次案件再一次向大家敲响警钟——当一段恋爱关系结束,究竟应该如何面对?恋人相处,聚散随缘,不可强求。切不可因爱生恨,将其转化为暴力行为,甚至引发故意伤害、杀人等刑事犯罪。感情需要靠双方共同维护,遇到问题理性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切不可如本案中的王某某一样恣意行事,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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