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山西省检察院、山西省知识产权局主办,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承办的“尊重知识 检护创新”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在迎泽区智慧产业园举行。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检察机关知产办人员、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干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学生代表等200余人走进庭审现场,共同观摩了迎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郝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庭审活动。
这是一起由最高检、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该起案件也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郝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租赁场地、组织人员非法复制销售《古木吟》等各类剧本杀作品3000余册,并通过“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7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郝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郝某某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并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从定罪、量刑两方面分组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郝某某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犯罪,被告人郝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庭审过程高效规范、理性文明。
观摩人员全程旁听了法庭审理,直观感受了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犯罪的全过程,并对“剧本杀”侵权盗版这一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什么是剧本杀?
剧本杀,是一类由真人角色扮演,全程以剧本为核心的游戏。剧本杀提供的是沉浸式角色扮演,可以让玩家通过剧本在角色面具之下尽情体验“第二人生”,从而获得情绪和压力的释放,因此近年来逐渐成为年轻人社交娱乐的“新宠”。这一新兴文化业态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盗版侵权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检察官提示
剧本杀作为一种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其蕴含的文字表达、情节设计、游戏规则等均具有独创性,其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均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卖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行印刷售卖,就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复刻、销售盗版剧本杀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剧本杀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也给著作权人的智慧结晶带来重创。尊重知识、保护创新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强化自身版权保护意识做起,共同维护剧本杀市场经营秩序,为国家文化产业蓬勃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