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法院执行的“柔”与“刚”

作者:太原长安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8-05 21:18:04 来源:太原中院

8月2日,太原市各居民小区都贴出了太原中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两个公告。同日下午四时,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太原中院召开。

会后,太原两级法院百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发,对前期通知报告财产而拒不报告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警笛鸣响,警车疾驰,彰显太原法院执行“柔”与“刚”的“信用修复”和“强制报告财产”两个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我们很“柔” 以柔性力量体现人文关怀,保民生优化营商环境

在之前执行工作中,经常可以遇到如“我是被执行民营企业,我们需要去外地洽谈业务,重新组织生产经营尽快还钱,但我的法定代表人被失信惩戒没法坐飞机坐动车,去不了啊”“我是被执行人,我现在家人有急症,需要赶时间坐飞机去外地看病,但我被失信惩戒没法坐啊”等类似的情况。

为了解决有发展需要被执行民营企业和困难被执行人的急难愁盼,太原法院以柔性力量能动司法,出台具体举措,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专项行动,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针对已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后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惩戒名单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方便被执行人顺利贷款融资,恢复生产经营。

针对暂时履行困难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如因生产经营或者探亲就医确有必要暂停信用惩戒的,经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同意后可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解决部分被执行人想成事却没条件的问题,给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以生存发展空间,激励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刚” 以刚性力量强制报告财产,执行回公平和明白

在对尚未完全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暂停信用惩戒后,也必须对其予以约束,以保证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要求定期到法院强制报告财产,要执行回公平和明白。

太原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110”工作职能和网格员的基层优势,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集中打击拒不报告财产和虚假报告财产行为,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执行工作的“刚性”。

今天的集中执行行动,就是对前期通知报告财产而拒不报告的相关责任人统一采取强制措施。

太原法院将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柔中有刚,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精准执行,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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